留样再测法又可称作稳定性实验法、重复测量法。
当测量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得到其性能数据后,立即用其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,把得到的测量值y1作为参考值。
这时的核查标准可以是测量设备,也可以是实物样品。然后在规定条件下保存好该核查标准,并尽可能不作为他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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